我用牙咬她们一初二女生:我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就遇见过这样的事,当时我个子很小,学校里有两个女生欺负我,经常在放学的路上堵住我,有时候向我要钱。不给她们就打我,她们长得又很壮,我很怕她们。
最初几次我都被她们打了,只能哭着回家,告诉了母亲,希望母亲帮我出气。但是母亲反而批评了我一顿,最后还说:她们打你,你不会咬她们吗?后来又有一次,这两个女生在放学的路上堵住了我,向我要钱,我不给,她们其中一个就冲过来打了我一巴掌。我就抓住她的胳膊,真在上面狠狠地咬了一口。结果那个女生就哭着跑走了,另外一个也吓跑了。从此她们见了我就躲。
习武打回尊严一高二男生:我觉得就是要靠自己的力量打回来。我就不怕那些人。在上初二的时候,我们班里就有一个小帮派,有四五个人,个子都和我差不多。当时我是一个人,他们就向我要保护费。我当然不给他们。后来就和他们动了手。他们人多,我当然打不过他们。挨了打之后,我就回去一个人锻炼身体,练习武功。等他们再找我的时候,我还和他们打。我和他们打了很多次架,也挨了很多次打。到后来有一次,我真的把他们都打输了。最后他们还成了我的朋友。其实他们也不是太坏。
找大人来解决一高二男生:我觉得和他们那些人打没有什么好处,最好还是告诉老师和家长,让大人来解决。有人觉得一被欺负了就向家长和老师告状,小学生才会这么干,被人知道了很没有面子,但是总比被他们欺负要好。一般他们都是很多人在一起,和他们动手一定吃亏。我就被人收过一次保护费,当时我没有钱,他们就有3个人在放学的路上截住了我。我当时很害怕他们打我,就告诉他们第二天拿钱给他们。第二天一早我就告诉了老师。老师找到那几个学生,带到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他们一顿。之后他们一直要报复我,说要打我。我就离他们远一些,过了一段时间也就没事了。
团结就是力量一初三男生:我没有被别人要过保护费,但是一上初中的时候,就听说有一些学生被人收保护费。当时也很担心。一直在想要是他们找到了我,我该怎么办。后来,我和班里的几个同学熟了,在一起说到这件事,他们也很害怕。于是我们就商量出学校的时候最好几个人一块。按我们的想法,只要我们有几个人一块,那些人也不敢轻易找我们。就是那些人要找我们中间的一个人,其他的人也可以及时去向老师反映,这样不会太吃亏。在刚上初二的时候,一个初三的学生找我,要我一个人出去。我知道那个学生名声很不好,就没有跟他出去。以后一连好几天我都和那些朋友在一起。应对个案孩子被拉入帮会屡遭勒索,母亲无奈出此下策:请警察送儿上学请做警察的亲戚送孩子上学,这对于父母来说,实属无奈的下策!曾女士(化名)很感慨地说,其独生子聪仔(化名)也曾被拉入帮会,被勒索钱财,当时学校明知此事而不管,而相关部门态度也很含糊,家长心惊胆战,不知如何是好。这位孩子的母亲曾因此打110报警。
不拿钱就扇耳光曾女士告诉记者,其独生子聪仔个头不高,身体显得较为羸弱,而且家庭环境不错,聪仔在穿着上也比较讲究。聪仔于去年初二时转学到海珠区江南大道某中学。去年的一天傍晚,曾女士多次打电话回家而无人接听,由于聪仔平时放学后会很按时回到家的,曾女士开始担心起来,便急忙往家赶。在家门口,看到聪仔垂头丧气地坐着,神情恍惚,一问才知其忘了带钥匙出门。而晚上8时多,聪仔接了一个电话后,半晌不语,突然叹了一声说:妈妈,我好烦呀!在曾女士的再三追问下,聪仔才告诉她,由于当天忘记带钱上学,又没带家里的钥匙,因而没给帮会上的老大交钱,下午已经被打了将近20多分钟,并且被两个女生扇了几个耳光了。而刚才的电话就是催他于晚上9时到某个地方交钱,要不就要将聪仔打到入医院为止。母亲拨打110曾女士一听,都来不及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赶紧拨打110报了警。当警察赶过来了解事情后,告诉曾女士说,当场都可以将这班小混混抓起来,但由于小混混都是未成年人,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不能抓去太久,估计一个小时就得放他们走。曾女士听了这话,认为一个小时后他们又可以过来闹事,这样子抓了也等于白抓,就没让警察将小混混抓走。过了不久,曾女士就接到了一个学生的电话说要找聪仔,她只好说:聪仔出去了!而聪仔更是恐慌不已,曾女士见此情形唯有用电话线来上网,使得电话老是占线,以免再接到此类电话。教师也怕小混混次日,曾女士与丈夫带着聪仔一起回到学校,并且找来了勒索聪仔的同班同学超仔(化名)。超仔很坦白地告诉曾女士说,班上有90%的学生都入了帮会,老大多是已毕业出去的高年级学生,并吩咐做小弟的低年级学生,在校内物色一些同学拉入会,交给他们保护费,用于玩乐。由于聪仔是转学来的,并且个头小、有钱,很多帮会都看中了他,因而经常有不同帮会的人欺负聪仔。超仔就利用这点,告诉聪仔只要入会,其他帮会就不会打他。而聪仔的班主任还告诉曾女士,他知道班上大多数学生都已入会,但也很无奈,因为担心受到报复。有时他自己在校外从这班小混混的身边走过去,都会有强烈的恐惧感。其他教师也是由于此原因,不敢答理此类事情。校方保安人员也说,除非在校园内和附近发生此类事情,否则他们管不了。曾女士还了解到,有些教师因为管不住班上有些很窜(特别调皮,不听话)的学生,故意让已毕业的学生回来教训这些学生。想送儿外省就读
对此,曾女士很气愤地说:学校和相关部门都以难以管理为借口,那么这是不是就不用管了?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某一程度来说,让小混混们钻了空子,起了保护作用;但对于被勒索的学生,却丝毫不起保护作用。曾女士还指出,很多人都说父母应该让孩子勇敢面对恶势力,要反抗。但是现在多数家庭就这么一个孩子,即使孩子勇敢大胆,万一出了事,那就不好了。就说聪仔,此后曾女士曾经找做警察的亲戚送其上学,而这班小混混还放出话说,因为聪仔爆了太多内幕,一定要找机会修理他。在这样的情形下,曾女士与丈夫认为即使让聪仔转学到广州的其他中学,也不保险。因此百般无奈下,唯有将聪仔送到外省就读才行。
法官观点收保护费是未成年人犯罪萌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的审判长姚义堂说,在校园收取保护费的现象,是未成年人犯罪处于萌芽状态的一种表现。出现这种现象,需要帮助的不仅仅是被索取保护费的受害学生,更要挽救可能正走向违法犯罪的加害学生。先说受害学生,如果被人索取保护费,应该选择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那就是向老师、家长揭发这种丑恶的行为,由成年人出面解决。有些力量强一点的学生会采取暴力的方式解决,他们拉上一帮哥们去跟收钱的学生单挑,这样通常会引发群殴,最后甚至会面临刑事处罚。还有一种情况是学生和家长选择默默忍受,或者帮孩子转学,这种方法只是权宜之计。最佳的解决办法应该是第一种,受害学生不能太软弱,要勇敢地向老师、家长揭发,由学校、家长出面对收取保护费的学生群体从组织上和思想上进行转化,只有彻底转化加害学生,解散这个群体,才算解决问题。再者,学校和家长都应从小教育孩子,遇到这种情况应如何自救。再说加害学生。他们大多是疏于管教和缺乏关爱的一群人,他们比任何人都更容易走向违法犯罪。很多家长都误以为,把孩子送到学校、给足够的零花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除了学校教育,更重要的还是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社会环境尤其是一些不良的影视作品对他们的影响非常大,如何才能抵御这些不良影响呢?这时候需要家长的正确指导,这样他们才可能健康地发展。然而,目前很多夫妻因离异、不和等原因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另一方面,应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从法院审判经验看,少年犯几乎根本不懂法,对他们行为的法律后果一点认识都没有。总的来说,就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家庭教育和法制教育。
大人说法「先给钱再报案」林老师:学生们怕遭报复,给钱不报案,这不可取,是助纣为虐的做法。与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无可非议的,害怕只能促使邪气上升。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自己势单力薄,给钱也是一种缓兵之计,但一定要把对方的体貌特征看清楚,以便协助公安机关和老师把他们抓获。
「只能以牙还牙」谭女士:一些坏孩子欺软怕硬,专挑软柿子捏,其实他们也怕打的。关键是学生们一定要团结,如果遇到此情况,人多势众,也有个照应。比如,一个学生挨打后,有其他的同学们帮他,和小混混进行正义谈判,如果不行,就以暴制暴打一场,把小混混也狠揍一顿,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先生:施暴者多是毕业不久的学生,家长和学校有责任对他们加强法制教育,教导这些孩子遵从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或者让他们形成法制感,让他们懂得生活在一个社会里应该是平等的、公正的,相互之间应该是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要让孩子懂得用心爱别人,而不是我要你们怕我!这样一种暴力心态。来源:《南方都市报》